将进酒解读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很多人是在励志文章里认识这两句的,像一枚随身携带的精神印章,遇到失意时拿出来盖一下。

可李白写下它们时,身边并没有功成名就的掌声。唐玄宗天宝十一载前后,大约公元752年,李白五十一岁。他离开长安已经八年,仕途的期待渐渐远去。他来到河南颍阳一带,与友人岑勋、元丹丘相聚。具体的饮酒地点和当晚情形,史料没有完整记录,但这首诗显然带着一场朋友聚饮的现场感。酒席上有羊肉,有牛肉,有好酒,也有李白突然高涨的声音。

一个五十一岁的人,在唐代已经算进入晚年。杜甫写“人生七十古来稀”,李白自己也知道“白发三千丈”的夸张背后是什么。他不再是那个“仰天大笑出门去”的年轻人,也不再是初入长安时以为可以“申管晏之谈,谋帝王之术”的翰林供奉。二十多年的漫游、干谒、等待和失望之后,他坐在这场酒席上,面前是朋友和酒杯,身后是一去不回的黄河水。

题目“将进酒”里的“将”读作“qiāng”,意思是请、愿。这是乐府旧题,原本就是劝酒歌的意思。到了李白手里,劝酒不再只是请朋友喝一杯,而像一场从黄河源头开始、一路喝到人生尽头的长歌。

他抬头看见黄河。

黄河之水从天上奔来,向东流入大海,一去不回。这个画面放在今天看,很容易让人想到壮阔的自然风光。放回李白的酒席,却先让人感到时间的速度。江河不停,岁月也不停,刚刚还年轻的人,转眼已经在镜子里看见白发。

“君不见”连续出现两次,像是李白伸手按住朋友的肩膀,让他们别只顾着喝酒,先抬头看看眼前的天地,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。黄河写空间,高堂明镜写身体,天地和人的生命在这里撞到一起。河水不会回头,白发也不会重新变黑。

一个五十一岁的人写“朝如青丝暮成雪”,不是在用夸张修辞。他见过自己的头发一根一根变白。二十多岁出蜀时,他是“仗剑去国,辞亲远游”的少年。三十岁初入长安时,他还相信机会就在前面。四十多岁被“赐金放还”时,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,自己可能等不到那个位置了。如今五十一岁,镜子里的人已经和记忆中那个少年对不上。

李白平时写山河,常常写出向上的气势。这里的黄河却带着一种无法挽留的力量。它越奔涌,越提醒人时间不能储存。酒席可以重新摆,朋友可以再次相聚,人的青春却只有一段。

时间留不住,这是李白在酒席上想到的第一件事。

可紧接着,他没有顺着时间流逝滑向消沉。既然青春留不住,那就在还能举杯的时候把酒举起。既然得意不常有,那就在得意的时候尽欢。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”,看起来是酒桌上的豪言,背后却站着刚刚被黄河带走的那些岁月。人生短暂,得意的时刻也短暂,眼前有朋友、有美酒、有能够放声说话的夜晚,就不该让它悄悄过去。

时间留不住,一个人还能守住什么?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

李白是在给自己重新确认价值。一个离开长安、暂时没有政治位置的人,仍然相信自己的才华不会白白存在。才能有没有被立即任用,是现实问题;才能是否值得存在,是李白不肯让别人替自己回答的问题。“千金散尽还复来”也不能只当成挥霍金钱的保证。李白此刻确实把钱看得很轻,因为金钱可以花掉,酒席可以散去,真正不能随便丢掉的是自己的才华和精神。只要人还在,文章还在,朋友还在,失去的财富总有机会重新挣得。一个人若把自我也交出去,换回再多钱财都不划算。

时间拿走了青春,现实拿走了仕途,但李白不打算把“自己”也交出去。

这份不肯交出去的劲头,在一场酒里变成了狂欢。

“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。”三百杯当然是夸张的说法,李白要写的不是一场可以按杯数记录的酒局,而是朋友相逢时那种不愿节制的兴奋。“岑夫子,丹丘生”,诗歌的声音从天地之间落回酒桌。岑勋和元丹丘不是抽象的听众,而是坐在李白身边、能够陪他喝酒的人。李白一会儿对着黄河和人生大发感慨,一会儿又直接催朋友举杯,像一个情绪不断升高的主人,既在写诗,也在主持一场临时的狂欢。

“将进酒,杯莫停。”酒杯不能停,歌也不能停。李白让自己的声音接管了整张酒桌,朋友不再只是陪饮者,也被拉进这场关于人生、功名和时间的争论里。喝酒在这里带着一种共同承担的意味,大家一起举杯,便暂时不用独自面对各自的失意。

等气氛到了高处,李白突然把富贵生活推到面前。

“钟鼓馔玉不足贵。”钟鼓指富贵人家的宴乐,馔玉形容精美珍贵的饮食。李白说这些东西并不值得看重,听起来像是在拒绝权贵生活。可他刚刚还在写价值万钱的美酒和珍贵菜肴,似乎有些矛盾。这种矛盾恰恰属于李白。他并不拒绝美酒、美食和热闹,也不拒绝建功立业带来的荣耀。他拒绝的是把这些东西当成人生唯一的尺度。钟鼓和玉食可以让人享受,却不能替人证明才华,也不能治好心里的长期郁结。酒席越华美,越应该知道自己为什么举杯。

“但愿长醉不愿醒”也因此带着复杂的意味。它有及时享乐的痛快,也有不愿面对现实的疲惫。李白不是一直处在清醒和自信之中,他知道现实并不如酒席这样顺意,所以才会说不愿醒来。这里的“醉”既是身体状态,也是一种暂时从世俗尺度中脱身的方式。

接下来,“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”把酒席中的个人情绪推向历史。古代有才有德的人未必都能得到理解,真正的圣贤也可能长期寂寞。李白并不是在认真宣布,只有喝酒的人才能留名。他是在用一种故意夸张的口吻,讥讽世俗对于成功的判断。朝廷未必善于识人,富贵未必等于价值,声名也未必只由功名决定。那些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应有位置的人,后来可能依靠文章留下名字。李白当然希望自己被时代任用,可当现实暂时拒绝他时,他至少可以相信,文字会替自己保存另一种存在。

“陈王昔时宴平乐,斗酒十千恣欢谑。”陈王指曹植。曹植是建安时期著名文学家,才华极高,也曾在平乐观宴饮,饮用价值昂贵的美酒,尽情欢乐。李白提到曹植,借的是那个才华横溢的人纵情宴饮的画面。一个在现实中受到限制的人,至少可以在酒席上痛快一场。曹植的失意让李白看见,眼前的处境未必就是身后名声的结论,而眼前的酒,至少可以痛痛快快地喝。

“主人何为言少钱”让诗从历史重新回到酒桌。主人大概是元丹丘,李白的朋友,也是这次聚饮的东道主。诗中有没有真的出现“钱不够”的对话,已经无法考实,但这一声追问非常符合李白的性格。既然已经喝到兴头上,为什么还要计算钱够不够?只管把酒买来,大家先把这一夜过完。

“五花马,千金裘”被许多人理解成李白要把自己的名马和皮衣拿去换酒。诗句更像是一种极度夸张的宴饮想象,并不能据此确认当晚真的卖掉了马和衣服。对李白来说,马和皮衣代表身外之物,酒代表朋友之间可以共同分享的当下。

但他要消解的,并不只是这一晚的烦闷。

“与尔同销万古愁”是整首诗最沉的一处。前面写黄河奔流、白发催老,写人生得意、天生我材,写朋友劝酒、古人失意,到了这里才露出酒席底下真正压着的东西。这愁有李白个人的身世,也有才华无法施展的苦闷,还有古往今来有志之士反复遭遇的孤独。它不是喝三百杯就能彻底消失的烦恼,所以李白用了“万古”二字。今夜的酒只能暂时压住它,却也因为朋友在身边,暂时压住已经足够。

这首诗几乎每一联都有能独立流传的名句。开篇的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”和“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”,以巨大的时空反差奠定悲壮基调。“人生得意须尽欢”与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”,是李白自信人格的集中体现。“钟鼓馔玉不足贵”与“古来圣贤皆寂寞”,在狂放中流露出对现实的批判。结尾的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”,将个人愁绪升华为亘古的悲慨。一首诗里聚集这么多名句,在诗歌史上极为罕见。有人甚至说,这首诗没有哪一句不是名句。

“将进酒”最动人的地方,就在这种狂与愁同时存在的状态里。李白一会儿说人生得意应当尽欢,一会儿说长醉不愿醒;一会儿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,一会儿又说古来圣贤皆寂寞。他既想让朋友把酒喝尽,也清楚人生有些愁苦并不能被美酒真正解决。

所以这首诗的豪迈不是轻松的豪迈。它更像一个人在看见黄河东去、白发逼近、功名难求之后,仍然把酒杯举起来。他知道时间不会停,仍然选择在这一刻尽兴;知道世路并不公平,仍然相信自己的才华终究有用。

从体式上看,《将进酒》沿用乐府歌行,篇幅舒展,句式变化很大。三字短句、五字句、七字句和长句交替出现,“君不见”“杯莫停”“与尔”不断改变声音的快慢。诗像一场现场演说,李白的情绪从天地写到白发,从白发写到朋友,从朋友写到历史,最后又落回酒杯。

长安的功名已经远去,黄河还在奔流,白发也正在靠近。五十一岁的李白坐在颍阳的酒席间,把名马、皮衣、金钱和身后声名暂时推到一旁,只留下朋友和眼前的酒。

他当然没有真的把“万古愁”喝完。

可有些夜晚,人只要能和知己把酒举到月光下,便足以证明自己还没有被命运说服。